一、公司解散的情形<

杨浦园区公司注册代理章程中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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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5.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6. 公司连续亏损,达到法定解散条件;

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

二、公司清算组的成立

1. 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

3.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报纸上公告;

4.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5. 清算组对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

6.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清算工作;

7.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三、公司财产的清理

1. 清算组应当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全面清理;

2. 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 清算组应当对公司的财产进行评估;

4. 清算组应当将公司的财产分配给债权人;

5. 清算组应当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6. 清算组应当将清算结果报告给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7. 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提交给公司登记机关。

四、公司债务的清偿

1. 清算组应当优先清偿公司债务;

2. 清算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3. 清算组应当将债务清偿情况报告给债权人;

4. 清算组应当将债务清偿情况报告给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5. 清算组应当将债务清偿情况提交给公司登记机关;

6. 清算组应当将债务清偿情况公告于报纸上;

7. 清算组应当将债务清偿情况通知债权人。

五、公司清算的终止

1. 清算组完成清算工作,编制清算报告;

2. 清算组将清算报告提交给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3. 清算组将清算报告提交给公司登记机关;

4. 清算组将清算报告公告于报纸上;

5. 清算组将清算报告通知债权人;

6. 清算组将清算报告存档;

7. 公司清算终止。

六、公司清算的法律责任

1. 清算组成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2. 清算组成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清算组成员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5. 清算组成员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追究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6. 清算组成员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7. 清算组成员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追究其他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其他责任。

七、杨浦区经济园区公司注册代理章程中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的相关服务

杨浦区经济园区作为上海市的重要经济区域,为入驻企业提供了一系列优质服务。在办理杨浦园区公司注册代理章程中,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的相关服务主要包括:

1. 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助企业在解散和清算过程中合法合规操作;

2. 协助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确保清算过程的公正性;

3. 提供债权债务清偿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债务问题;

4. 协助企业进行清算报告的编制和提交,确保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

5. 提供清算后的公司注销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完成清算工作。

杨浦区经济园区在办理公司注册代理章程中,为企业提供了全面、专业的解散和清算程序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